广州鼓励新开国际货运航线。日前,《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国际货运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实施。文件旨在扶持广州航空物流产业的发展,鼓励航空承运人新开广州国际货运航线和鼓励航空承运人、货运代理企业积极拓展货运业务。根据规定,国际货运航线**补贴1000万元。
记者注意到,《办法》所称的国际货运航线承运人,包括:基地航空公司和非基地航空公司。其中,基地航空公司是指在广州市注册,并以广州市为核心基地和利润中心的航空公司。其执飞货运航线(班)的飞机应在广州市注册。该办法所称货运代理企业,是指在白云机场开展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航空货运代理企业。
那么,谁有资格申请补贴呢?根据《办法》,2013年1月1日后开通国际货运航线(以下简称“新开通航线”),且开通首年不中断运营50班(含50班)以上;或者2013年1月1日前已开通国际货运航线(以下简称“已开通航线”),因增加运力或增加航班(次)而增加货运量(新开航线运营1年期满后,按已开通航线管理),具备资格的承运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可依该办法规定申请货运航线补贴资金支持:
而货运代理企业申请货运代理补贴需具备法人资格;且在白云机场年度处理国际货物量不低于3000吨,排名前10名且本年度处理货物量的增长率不低于白云机场货物吞吐量增长率。
根据规定,新开航线的承运人货运航线补贴资金有两类标准:其一,基地航空公司的新开航线,8小时以上(含8小时,下同)航程的货运航线,当年出港货物按每吨1000元计算;8小时以下航程的,按每吨800元计算。每架承运货机的货运航线补贴资金以1000万元/年为限,少于1000万元/年的,按实际计算结果确定。其二,非基地航空公司的新开航线,8小时以上航程的货运航线,当年出港货物按每吨补贴500元计算;8小时以下航程的,按每吨400元计算。每架承运货机的货运航线补贴资金以800万元/年为限,少于800万元/年的,按实际计算结果确定。
而已开通航线在白云机场出港货运量的货运补贴资金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基地航空公司当年出港货运量比2012年新增出港货运量,8小时以上航程的货运航线,按每吨1000元计算;8小时以下航程的按每吨800元计算;
(二)非基地航空公司当年出港货运量比2012年新增出港货运量,8小时以上航程的货运航线,按每吨500元计算;8小时以下航程的按每吨400元计算。
记者注意到,已开通航线当年出港货运量比上年增长20%(不含20%)以上的,对增长20%以上部分的货量在上述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基地航空公司每吨增加300元补贴,非基地航空公司每吨增加200元补贴。
此外,对当年国际出港货运量排名前10名且符合第九条有关规定的货运代理企业发放货运财政补贴,补贴金额按照代理国际实际出港货量每吨200元计算,前五名补贴上限为100万元,后五名补贴上限为60万元。